青岛市
政策政策

关于落实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的意见

2019/06/23 1.6w 阅读 445 点赞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
  于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9〕1号)有关要求,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目标要求
  统筹劳动教育资源,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将劳动教育与德、智、体、美相结合,与行为习惯养成相结合,校内劳动与校外劳动相结合,培养学生积极的劳动态度和良好的劳动习惯,丰富学生劳动知识,提高学生劳动技能,提升学生劳动素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普遍重视、共同参与和多方联动的劳动教育新格局。到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遴选20家优秀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到2022年,各区市至少建立1处区域性学生劳动教育基地。
  二、重点任务
  完善劳动教育管理体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劳动教育,教研部门设置专兼职劳动教育教研员;各学校安排副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分管学校劳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将劳动教育课程开设、劳动教育活动、劳动教育基地分类管理等内容纳入学期、学年计划及教育发展规划中,做到劳动教育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评价。自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各中小学在学期开始前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学校劳动教育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二)落实劳动教育课程
  1.整合课时。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通知》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要求,劳动教育课可安排在综合实践活动课,1至2年级劳动教育平均每周不少于0.5课时,3至9年级劳动教育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共14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6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志愿服务2学分。各学校可分散或集中课时开设劳动教育课程。
  2.开设课程。加强劳动课程与各学科教学有机融合,建立由劳动、科学、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学科教师组成的集备组,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备课,共研劳动课程融入其他学科的方式、内容。编写出版《青岛市加强劳动教育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丛书》,指导区市、学校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全面落实综合实践课程。鼓励各学校整合劳动、科学、综合实践、环境、技术等课程,把劳动技能、创新能力和个性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做好劳动教育幼小衔接,小学侧重劳动习惯养成,初中侧重劳动技能培养,高中侧重劳动实践与创新。鼓励各学校结合学生实际、结合学校资源、结合师资专长开发劳动教育校本课程;鼓励高中学校与在青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劳动特色课程。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
  (三)拓展劳动教育形式
  1.丰富校内劳动教育活动。全市中小学校要在校园卫生保洁、环境绿化美化、教室宿舍清洁等方面为学生提供劳动机会,凡是学生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由学生自主完成。要充分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和小学生课后托管时间,大力开展与劳动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俱乐部活动。要广泛组织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开辟专门区域进行种植、养殖活动,设立“责任田”“微农场”。要将劳动教育活动与“十个一”行动计划相结合,与学校体育节、趣味运动会、科技节、社团展示等常规活动有机结合,在学校常规活动中增加劳动项目,为学生享受劳动教育乐趣、展示劳动教育成果搭建多元平台。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
  2.拓展校外劳动实践体验。各学校要挖掘社会资源,打造适合学生特点的中小学校外劳动教育基地,为中小学生参与劳动实践活动创造条件。依托“青岛市中小学社会课堂”网络平台,规范整合社会性综合实践和劳动教育场所,全市中小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课堂实践不少于6次,其中劳动教育实践不少于1次。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采取新建、改扩建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建立区域内多功能、综合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满足本区域不同学段学生学工、学农劳动教育实践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导错位发展,提高基地办学质量。研究制定加强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使用的意见。支持青岛市中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改革发展,建设校外劳动实践教育“飞地”,孵化培育综合实践基地。义务教育段学生每学年参加一次学工或学农实践教育,高中学生三年至少参加一次学工或学农实践教育。
  3.组织劳动实践周(日)。每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后)一周设为劳动实践周,每月确定一天设为劳动日。劳动实践周至少开展1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能够激发学生兴趣的日常劳动技能比赛、劳动技能小达人评选等活动,至少组织1次职业体验活动,走出校园,走进各行各业,开展浸润式体验。劳动日每次确定一个主题,围绕主题开展劳动教育活动。
  4.家校合力亲子同劳动。充分发挥学校家委会、家长学校作用,开展亲子同劳动主题活动;将劳动教育纳入“家长大讲堂”内容,引导家长教育要求学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养成做家务劳动的良好习惯,让家长成为孩子家务劳动的指导者、参与者和协助者。家校合作,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将洗碗、洗衣、扫地、烹饪、手工、整理等日常家务劳动和生活技能的学习列出家务劳动清单,家务劳动校内纳入“有课程无课时”管理,校外由家长监督落实课时。
  (四)开展劳动教育成果认定评价
  1.提交成果。义务教育阶段小学1-2年级学生每学年完成1份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至少1件劳动技术作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集体劳动;3-6年级学生每学年完成1份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至少2件劳动技术作品、完成1次社会服务和1种职业体验活动,积极参加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初中学生每学年要完成至少2份较完整的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自主或合作均可)、至少2件劳动技术作品、完成至少2次社会服务和2种职业体验活动,积极进行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高一年级学生结合学生发展指导开展职业体验;高二、高三年级学生须自主(或合作)完成完整的课题研究报告、项目设计方案、研学旅行方案3项研究成果;高中三年学生须参加至少1次志愿服务,并有完整的活动成果报告(或记录),选择至少一门专题教育内容,并有完整的学习笔记(或标志性成果)。
  2.纳入评价。各学校要将学生参加劳动教育情况统一纳入青岛市中小学生“十个一”评价记录手册和信息平台,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五)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配备教师。中小学要采取有效措施,配足配齐劳动教育教师。积极探索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在校内各学科教师全员参与、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广开渠道,开门办学,聘请劳模、职业学校教师、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学生家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担任兼职教师,兼职教师每学期至少参加2次校内劳动教师教研活动,至少给学生授课2次。
  2.加强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全体教师的劳动观教育,加强对劳动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组织经常性的教研活动,开展教学竞赛,促进劳动教育教师专业化,不断提高劳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高层次教师培养力度,与在青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培养一批高层次科技辅导教师。
  三、工作保障
  (一)条件保障。加大经费投入,按照省定办学条件标准,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实验室,配齐相应的仪器设备和工具耗材。
  (二)加强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劳动教育开展情况作为评价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时安排、师资配备、教学情况、活动组织和劳动教育效果、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和使用指导。
  (三)典型引领。总结基层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积极组织劳动教育优秀案例评选、课题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通过报刊、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对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青岛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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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9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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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策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