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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红帆竞发、党建育人”行动全面提升教育党建质量的通知

2019/04/03 1.3w 阅读 387 点赞
在青各高校党委,各区、市委教育工委,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各项要求,把教育党建工作主动对接融入到市委“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两条主线中来,市委教育工委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实施“红帆竞发、党建育人”行动,全面提升教育党建质量。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中央、省、市加强教育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深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通过实施“红帆竞发、党建育人”行动,从立本强基、立德树人、立志筑梦三个方面,培育选树一批优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师生等先进典型,着力创建“阳光校园”,评选“最美教师”“优秀学生”,强化示范带动,提升党建质量,形成全市教育系统基层支部和先锋人物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生动局面,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选树党建特色典型。按照“红帆竞发、党建育人”行动目标要求,全面梳理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实践、新探索、新成果、新经验,如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和机制办法、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和育人载体、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高水平研究论文及专著等。特色典型既可以是全面、系统的面上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也可以是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党建工作特色经验,应已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干部教师和上级部门的一致认同,体现可复制、可借鉴、可操作的特点。每个特色典型集中写一个做法,介绍相关背景、具体做法、取得成效、经验启示,篇幅为1500字左右。具体参考《党建特色典型提报表》(附表1)。
  (二)提报集中攻关重点、难点课题。针对党建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等问题,各区市、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列出清单,其中需要市委教育工委统筹协调或集中攻关的,可作为党建攻关课题报送,填写《党建攻关课题提报表》(附表2)。攻关课题主要包括课题名称、课题内容、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意见建议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
  (三)创建教育基层党建示范点(示范党支部)。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合格支部、过硬支部、示范支部”三级联创工作的实施方案》(青组〔2017〕10 号)明确的创建标准,突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推荐一批工作实绩突出、示范带动广泛、群众评价较高的基层党建示范点(示范党支部),为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树立标杆和旗帜。推荐材料包括示范点基本情况、特色做法和下步措施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详见《基层党建示范点(示范党支部)推荐表》(附表3)。
  (四)选树优秀基层教师党支部书记。突出党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发挥,深入挖掘本单位基层教师党支部书记典型事迹。聚焦立本强基,选树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双带头人”型优秀基层教师党支部书记,为全市教育系统党支部书记树立学习榜样。典型材料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事迹要具体生动,感染力强,详见《优秀基层教师党支部书记提报表》(附表4)。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踊跃参与。全市教育系统实施“红帆竞发、党建育人”行动,是激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创新的重要活动载体,是市委教育工委全面提高党建质量的主要途径。市委教育工委将该项工作作为学校绩效考核和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高校、各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深入总结党建典型经验,研究思考党建痛点、难点,踊跃提报。
  (二)务求质量,按时报送。本次典型提报工作,数量服从质量,不具有典型意义、没有示范引领价值的,请勿报送。(1)请各高校重点从基层党组织层面选树特色典型,报送《党建特色典型提报表》(附表1),其他三项内容不用报送。(2)各区市推荐的基层学校党建示范点,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报送前须经过区市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报送数量(不分学段)2个及以上的,报送时要按照质量由高到低情况依次排序。(3)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按照统一要求据实报送。具体报送数量详见《典型报送数量清单》(附表5)。
  (三)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对各单位党建特色典型和党建攻关课题,市委教育工委将加强研究梳理,确立重点项目,组织工作专班,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分期分批推出具有示范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持续提升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质量水平。对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基层党建示范点(示范党支部),择优推荐为全市基层党建示范点。
  有关典型材料经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于4月16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通过金宏网发送至市教育局组织处,区市学校的材料以区市为单位统一报送。
  联系人:李超、刘海波,联系电话:85912911、85912945。
  青岛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