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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的通知

2025/12/29 1.7w 阅读 88 点赞

各区(市)民政局,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要求,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社会工作部 民政部联合发布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我市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有变动的进行集中公示,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的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请各区(市)民政局和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严格按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上传模板(附件),逐一进行填写(不能有空项),并认真核对。各区(市)民政局于2026年1月9日(星期五)前将相关附件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于2026年1月9日(星期五)前将相关附件发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电子邮箱(qdsshzzglj@qd.shandong.cn)。

附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上传模板

                               青岛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30日

(联系人:范凤山,联系电话:85795550)

附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上传模板.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