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青岛市民政局拟对全市老年人能力评估组织库进行更新,决定面向社会遴选第三方评估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从事养老、医疗、护理等相关业务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三)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四)机构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等积极参与,请于2025年9月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青岛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邮箱:qdylfwc@qd.shandong.cn。申报表、承诺书及各项证明材料均为PDF格式,不接受纸质材料。
1.青岛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表。
2.组织(企业)工商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3.组织(企业)专业工作人员情况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组织(企业)经营状况、相关业绩等证明资料等。
5.组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信息查询情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记录名单:(1)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承诺书。
(二)专家评审。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议。申报单位需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汇报(内容可涵盖机构基本情况、评估资质、人员配置、主要业绩等)。
(三)确定评估组织库。根据评审情况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
三、评估库运用
纳入全市统一评估组织库的机构,将作为各区(市)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的备选单位,按程序承接政府委托或购买的评估服务任务。
附件:1.青岛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表
2.承诺书
青岛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1日
(联系人:张雪,彭承悦,联系方式:85795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