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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民政领域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08/06 6.8k 阅读 273 点赞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目前,我市正在扎实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现就公开征集民政领域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针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专项行动持续至9月30日。

根据专项行动部署,市民政局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民政领域(养老、殡葬领域行政执法以及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权力收取会费为重点)以下七个方面问题线索: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权力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线索反映渠道包括:

(一)来信反映。将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信封请注明“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联系电话:0532-83860706;

(二)邮箱反映。将相关证据书面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mzzcfg@qd.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市民政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