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民政局、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组织评估,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市民政局结合我市社会组织评估实际对评估指标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
修订后,评估指标根据社会组织类型分为5类,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类、学术类社会团体、公益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民办院校类)和基金会。在指标内容上,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服务能力和作用发挥、诚信建设、社会评价、党建工作等。各区(市)民政局可据此制定本地指标体系,开展工作。
附件:1.基金会评估指标
2.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
3.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4.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5.行业协会商会类评估指标
青岛市民政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