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通过青岛市民政局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
青岛市民政局网站:http://mz.qingdao.gov.cn/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经
邮寄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1906室
联系电话:85795552
邮箱:qdsshzzglj@qd.shandong.cn
附件: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青岛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