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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6/26 4.9k 阅读 126 点赞

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青岛市民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全市民政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助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重点任务落实信息公开。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做好民政领域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做好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重点民生实事落实进展情况等重要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规划财务处,机关各业务处室)

2.促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动态公开9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养老服务有关支持政策的公开解读力度,重点加强养老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及时公布监管结果。推动慈善组织落实信息公开。做好儿童福利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及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信息公开。公布经营性公墓情况。(责任处室: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救助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3.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聚焦“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公开非法社会组织整治、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情况。加大社会组织服务大局有关政策的公开力度。加大养老服务消费恢复和扩大有关政策的公开。涉及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全部纳入“青岛政策通”平台申报办理。(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

(二)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4.统一政策发布。根据重点任务及群众需求,实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有效性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发布清理结果。(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机关各业务处室)

5.规范政策解读。明确解读范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文件全部开展解读。严格解读程序,认真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制发公文时同步起草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关联发布解读材料。(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各业务处室)

6.深化解读内容。充分收集群众需求,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和服务对象权益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民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标题等形式化解读。(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各业务处室)

7.创新解读方式。采用多元化形式,通过图片、视频、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新闻发布会等进行解读,重大政策出台后,邀请专家、媒体等,对政策性文件进行多角度、多形式解读。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加强现场宣讲,结合“访千家、联万户,察民情、知民忧,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深入基层做好政策宣传,把政策讲清讲透。(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机关各业务处室)

8.及时回应舆情。出台重大政策,加强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协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研判,对民政重点政务舆情,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应,积极引导舆论,有效平息舆情。完善互动功能,畅通咨询渠道,规范政策咨询互动及答复,确保答复时效性和内容准确性。(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畅通全过程参与机制

9.深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采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新媒体或新闻发布会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征求意见不少于30天。出台政策性文件,要提交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策文件出台后,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各业务处室)

10.深入开展政策评价。建立健全常态化政策评价机制,选取民政重点政策,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政府开放日、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对政策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各业务处室)

(四)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11.主动公开法定基础信息。在青岛市民政局官网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履职依据、年度计划、权责清单、处罚强制信息、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公务员招考、行政执法公示、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等,并及时更新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以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于1月31日前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各业务处室)

12.规范公开公共服务信息。及时公开福利彩票、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一老一小”和残疾人福利保障等民政服务机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服务收费等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维护政策问答平台,不断丰富和优化政策问答库,提高政策咨询服务水平。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各业务处室、市福彩中心)

13.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各处室)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政务公开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年度预算,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规划财务处)

(二)完善平台载体。深入推进青岛市民政局官网建设,优化信息公开专栏,加强内容管理,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每季度对门户网站内容进行检索检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的网民留言。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责任单位:办公室、网信办)

(三)推进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总结提炼政务公开实践工作中的经验成果,年内发表政务公开经验做法不少于2篇。(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