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民政局,青岛市社会福利院、青岛福彩养老院: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五届齐鲁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251号)文件规定,为做好第五届养老服务类齐鲁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条件和名额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按照《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251号)有关规定执行,主要从机构、社区、居家等一线养老服务护理人员中选拔推荐。
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干部不参加评选。第三届齐鲁和谐使者和青岛和谐使者、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等管理期内人员,原则上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选拔推荐名额:第五届齐鲁和谐使者养老服务类选拔名额不超过8名。由各区(市)民政局组织本区域养老服务类使者推荐工作,推荐名额每个区(市)2人,市社会福利院、青岛福彩养老院各1名。
二、选拔方法和程序
齐鲁和谐使者选拔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经所在单位审查,报区市民政局审定后,在区(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市社会福利院和青岛福彩养老院推荐的候选人,由所在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定,分别在主管部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由各区(市)民政部门于2022年6月2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市民政局。
三、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一)《齐鲁和谐使者申报表》(附件2,一式4份,A4纸双面印制);
(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7份,A4纸双面印制,加盖各区(市)组织部门和民政局公章具体要求见附件5);
(三)《齐鲁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 一式7份,A3纸印制,具体要求见附件5);
(四)申报人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养老服务专业技术成果(案例)、养老服务领域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或材料复印件。(2份,A4纸印制,各区(市)组织部门、民政局要对原件资料进行审验,市民政局直局属部门直接推荐的,由市民政局进行审验。证明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逐件加盖公章);
(五)推荐报告(2份,A4纸双面印制,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公示情况、公示栏照片、推荐意见及排序。区(市)级推荐的,加盖各区(市)组织部门和民政局公章;市民政局直局属部门推荐的,加盖主管部门和推荐单位公章);
(六)《齐鲁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2份,A4纸双面印制);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需规范排版、印制清晰;除证明材料 外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名称为“材料名称+区(市)\单位+姓名”的形式按时发送至青岛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金宏。相关表格可登陆省民政厅网站(http:/mzt.shandong.gov.cn)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养老服务类齐鲁和谐使者选拔工作,是营造养老、助老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社会认知度的重要举措,对于优化养老服务人才的成长环境,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老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扎实到位。要利用这次齐鲁和谐使者推荐选拔时机,抓紧建立健全本地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选拔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机制,不断提升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省厅文件和本通知的规定要求,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各区(市)要对申报材料和拟选拔人选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严格把关,要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将水平高、贡献大、带动作用强的优秀养老服务人才选拔推荐上来,确保被选拔人选能够代表所在区(市)和养老服务领域的最高水平。
(三)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各区(市)要广泛动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评选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充分调动一线养老服务人才参选的积极性、主动性。要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宣传普及尊老、爱老、敬老常识,提高养老服务业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为养老服务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1.齐鲁和谐使者申报表
2.齐鲁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齐鲁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4.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青岛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龙艳 联系电话:85795582
联系地址:青岛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延安三路228号21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