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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2019/09/29 1.8w 阅读 127 点赞

2019年审计局对我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单位对审计局的审计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收到正式《审计报告》(扬审行报[2019]13号)后,我单位制定了整改方案,及时召开审计整改推进会,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扎实做好每一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收到《审计报告》(扬审行报[2019]13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在局长办公会提出要求,责成规财审计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掌握问题内容,认真学习报告精神,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规财审计处就采取修订政策、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等方式规范部门预算执行工作。此次审计后,规财审计处利用召开局直系统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季度分析会议的契机,结合落实整改要求,进一步将整改责任和要求落实到人,明确整改时限。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中共反映问题3个,截至本报告日,已整改3个、正在整改0个、未整改0个。

(一)关于“部分支出超预算、无预算”问题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具体情况是:2019年7月,我局召开了局直系统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季度分析会,组织参会人员再次深入学习了《关于明确扬州市民政局经费支出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严禁无预算或者超预算支出。未经规定程序,不得将资金在不同预算科目、项目之间调剂使用。(审计整改材料见附件)

(二)关于“决算编制部分科目有差异”问题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具体情况是:在2019年7月份召开的局直系统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季度分析会议上,要求各单位一是主动联系财政部门,在以后下达资金指标时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下达至相应经济科目;二是在今后的决算中,决算报表编制需严格按照财务会计经济科目编制,做到账表相符。

(三)关于“培训费中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问题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具体情况是:2019年7月,我局召开了局直系统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季度分析会,再次强调了要严格执行《扬州市民政局培训费管理实施细则》和《扬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扬财行[2017]16号)规定,培训经费只能用于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各类培训,并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院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承办。选择高校培训机构的,应优先选择省内高校。局机关具备培训条件的,一律在局机关场所举办培训。同时,加强对培训费开支的审核,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审计整改材料见附件)

扬州市民政局

                                2019年9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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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