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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扬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公告(第19号)

2019/07/03 1.2w 阅读 249 点赞

扬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公告

(第19号)

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对下列社会团体予以撤销登记,其登记证书和印章自撤销登记之日起作废,特此公告。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原登记号)

性质

法定代表人

01

扬州市包装技术协会

51321000510763999R

(83)

法人

杜光有

02

扬州市烟标收藏协会

51321000MJ7700498A

(242)

法人

朱安平

03

扬州市陶行知研究会

51321000510764860C

(164)

法人

杨恒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