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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扬州市区2019年度老年精神关爱项目进行第三方监管服务社会招标公告

2019/05/12 1.2w 阅读 214 点赞

为保证2019年度市区老年精神关爱项目实施成效,提高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为老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对2019年度老年精神关爱项目开展监管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扬州市区2019年度老年精神关爱项目第三方监管服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

扬州市民政局

二、招标对象

扬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注册时间满1年以上)。

三、招标内容

1、服务对象:扬州市区2019年度40个老年精神关爱项目。

2、服务时间:从招投标结束后至2019年12月31日。

3、中标单位须完成以下监管任务:

(1)立项项目标准化优化:社区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扬州市公益服务财政性资金的预算标准对为老服务进行标准化优化,确保项目实施可观察、可量化、可评估。

(2)过程监管暨督导服务:①督促社会组织完成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②现场查看和指导,每个项目不少于1次现场查看。

(3)项目评估:①项目实地评估,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等形式对项目的服务水平、服务真实性、资金管理、社会满意度等进行调查和评估;②编写扬州市区2019年度老年精神关爱项目手册,手册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实施情况与社会效益及相关图片,2019年度老年精神关爱项目评估报告。

4、其他说明:服务期间各类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中标单位须完成招标单位要求完成的关于项目开展的其他任务并于2020年1月10日前提供项目评估报告。

四、采购预算

本次评估服务采购预算不超过5万元。

五、招标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1名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的全职工作人员, 具有2名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的全职工作人员的社会组织优先;

2、投标单位投递标书时,需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对业务代表授权书;

3、投标标书应详细说明投标单位人员资质(学历、职称)、公益服务项目第三方监管业务证明、具体监管服务方案等内容;

4、报价函须与投标文件分开、单独封装,加盖单位盖章。

六、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其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单位应将本次投标文件规范密封,于北京时间2019年5月21日9:00至10:00之间,送至扬州市民政局老龄办。

开标时间:2019年5月21日10:30。

开标地点:扬州市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14-87931213(兼传真)

联系人:丁娅

项目评审标准(监管服务).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