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民政局立项了一批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项目。为保证立项项目取得预期目标,现以购买服务方式邀请第三方机构予以跟踪督导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扬州市民政局
二、招标项目: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项目督导
三、招标内容:对2018年立项的社区治理与服务项目进行跟踪督导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数量及督导时间
项目数量:街道项目5个、实验社区项目12个、一般社区项目27个。
督导时间: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
2、督导内容、形式及要求
(1)基础工作:研究相关政策文件,协助完善立项项目方案,制定督导评估标准和工作方案。
(2)现场督导:上门督导、现场观摩。其中,实验社区项目每月不少于1次,街道项目每2月1次,一般社区项目每季度1次。
(3)非现场督导: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督导,可电话督导、微信督导,建立督导工作群。
(4)督导要求
①每次督导要有专门记录(文字、图片);
②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③每月开1次督导碰头会(督导培训),交流督导经验,会商项目中的典型问题;
④搜集资料,对重点项目开展深入研究;
⑤适时召开项目实施单位人员座谈会。
(5)预期成果:督导各项目顺利完成,培育社区挖掘居民服务需求、策划组织项目实施、提炼总结社区治理工作模式的能力,逐步提升社区工作实务经验。
四、投标人要求:
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
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社会工作类机构(社区组织或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高校),注册满1年及以上;
2、投标人应有固定的工作队伍,工作队伍不少于5人,工作队伍中不少于3人持国家中级社工师资格证书(或不少与2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五、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对业务代表授权书;
3、具体工作培训方案及报价。
六、投标说明:
以投标单位的资信、符合要求的活动组织方案以及合理报价为评优原则,择优确定中标单位。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次培训投标文件严格规范密封,于2018年9月17日上午9:00至9:30送至扬州市民政局。
七、招标预算
不超过8.5万元人民币。
八、开标时间、地点
2018年9月17日上午9:30,扬州市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87340801
扬州市民政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