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烧碱项目较退市进园前违规新增15万吨/年烧碱产能”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1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均明确,烧碱列入限制类,禁止新建生产装置,但2024年蚌埠市八一化工违规建成6套烧碱生产装置,新增烧碱产能15万吨/年。
二、整改实施主体
蚌埠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依法依规查处蚌埠市八一化工违规新增烧碱产能问题。加强巡查监管,在企业未落实整改要求前,封停其违规新增的15万吨/年烧碱项目6套烧碱生产装置。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推动蚌埠市八一化工加快工程改造并落实工艺措施,加装流量计对废盐回收综合利用效率进行监控,确保违规新增的15万吨/年烧碱项目废盐回收综合利用率达到40%以上。
四、目标任务
蚌埠市八一化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整改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立即停止违规新增烧碱装置生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以来,八一化工违规新增15万吨/年烧碱项目6套生产装置已全部封停。
二是开展废盐综合利用论证。编制了《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废盐综合利用率论证报告》,并组织专家论证,确保新增15万吨/年烧碱项目废盐回收综合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三是推动工艺措施改造。制定《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废盐综合利用装置实施方案》,建成废盐回用系统,配备烧碱装备配套的化盐系统,并加装流量计、盐水密度计,实现回用盐水流量和密度实时监测。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01454
电子邮箱:ahfgwcyxtc@163.com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