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粤黔东西部劳务协作,全力促进铜仁籍省外务工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与高质量就业,强化就业扶持力度、优化政策供给体系,推动莞铜劳务协作工作提质增效,结合铜仁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名称
铜仁市东西部劳务协作跨省技能培训就业补助。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铜仁籍在省外(国内)务工的农村劳动力。
(二)补助条件:自本方案正式印发之日起,通过自费方式在省外参加培训,取得纳入贵州省“证书直补”目录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分等级),且该证书未获得任何财政资金补助(需个人书面承诺);取证后一年内(以证书记载的发放时间为准)在省外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
(三)补助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给予每人3000元跨省技能培训就业补助,每人仅限享受一次。其中,在广东省就业且所获证书属于就业所在市发布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范围的,在给予每人3000元补助基础上增补1000元。
三、申请资料
(一)《铜仁市东西部劳务协作跨省技能培训就业补助申请表》(附件1);
(二)个人承诺书(附件2);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五)申请补助所涉证书复印件;
(六)费用支出发票复印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供培训缴费发票;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提供考证费用发票);
(七)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工资银行流水。
四、审核拨付程序
(一)申请提交:符合条件的个人原则上向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上述申请资料。
(二)资料审核: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s://www.osta.org.cn/)及相关行业部门网站,重点核查申请人提供证书的真伪、职业(工种)、证书编号、颁证日期等信息。
(三)公示环节:对核查通过的申请对象,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其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补助金额等关键信息在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申请对象,并及时将补助信息录入贵州省职业能力建设综合管理系统。
五、其他事项
(一)监管责任: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农业农村、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审核监管职责,全面核验申报资料,整理归档申报、审核、公示、拨付等全流程资料,规范台账管理,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违规处理:对弄虚作假、重复申领或冒领补助资金的,依法追回已拨付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资金来源:补助所需资金从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中安排,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解释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附件:
附件1:铜仁市东西部劳务协作跨省技能培训就业补助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