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聚焦重点稳岗位。抓实城镇就业提质增量,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12人,完成年度目标45%,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精准帮扶青年群体就业,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提供“1131”就业服务,开发就业见习岗位65个。筑牢脱贫人口就业底线,促进脱贫人口就业规模达2753人以上,动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315个,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⑵强化培训提技能。紧扣市场需求与群众意愿,举办砌筑工、乡村旅游、烹饪师等实用技能培训7期345人,推动农牧民由“体力型”就业向“技能型”就业转变。依托清洁能源、铁路建设等重点项目,组织群众参工参建136人次,让群众在家门口端上“技能碗”、吃上“产业饭”,实现就业增收与项目建设互促共进。
⑶深化协作拓渠道。优化跨区域劳务协作机制,深化与浙江、广东及省内对口支援市劳务协作,省外务工人员稳定在154人左右。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和“送岗位、送政策”下乡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