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护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实施办法》(云人社发〔2016〕350号),现将文山州西畴县、马关县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文山州2026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信息表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7日
附件
文山州2026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信息表
序号 | 违法 主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情况 |
1 | 昆明市昆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91530102216646388D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麻园村502号 | 胡兴宇 | 2026年3月19日起,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西畴县人社局)陆续接到投诉,反映昆明市昆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都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经依法立案调查查明:昆都公司拖欠29名劳动者2024年7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劳动报酬共计62.0007万元。西畴县人社局于2026年7月16日依法向昆都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西人社劳监责改通字〔2026〕第3-1号),责令其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支付上述2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62.0007万元,昆都公司逾期未整改违法行为。 | 2026年7月31日,西畴县人社局依法向昆都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西人社劳监行处决字〔2026〕2号),限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足额支付2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合计62.0007万元。昆都公司逾期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一款等规定,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西畴县人社局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2 | 陆发剑 | 532101********4272 |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布嘎乡花鹿坪村民委员会十五组 | 陆发剑 | 2026年2月2日,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陆发剑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经查,陆发剑拖欠1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94990元。2026年6月2日,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陆发剑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支付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陆发剑逾期未整改。 | 2026年6月18日,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陆发剑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2026年8月5日,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马关县公安局侦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