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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举行《巴中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2026/09/05 4.5k 阅读 371 点赞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举行《巴中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2026-09-05 11:08:18来源:巴中日报 点击量:

《巴中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条例(草案)》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县区调研意见、市级相关部门修改建议等,进行了研究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为充分听取有关方面和社会公众意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会规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拟对该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现将立法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6年9月17日上午9:30

二、听证地点: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听证事项主要针对条例草案主要制度设计以及法律责任规定进行听证,同时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报名

凡我市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和在我市登记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或者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

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或者旁听人员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止,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报名。个人报名的需提供本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单位报名的需以公函形式提供单位名称、地址和委托参会代表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的,应当准备具有明确观点的书面发言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交,以便确定不同意见方面的代表。

五、人员确定

听证会拟确定10名听证陈述人,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不同方面意见代表和报名顺序,在申请报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确定。报名人不足10名,全部申请人为听证陈述人;少于6名时,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或者专家、学者作为听证陈述人。

听证会设立旁听席6个,旁听人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也可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而未被确定为听证陈述人的人员中确定。

六、其他事宜

1.确定为听证陈述人或旁听人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在9月15日前通知本人;

2.联系方式:电话:0827-5263771;传真:0827-5267712;电子邮箱:349521606@qq.com。

附:巴中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条例(草案,听证稿)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9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