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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电池充电时起火,致租户遇难!家属索赔110余万元,法院判了

2026/09/08 4.5k 阅读 20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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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日报报道

2025年6月5日凌晨

在北京一居民小区

52岁的男子李亮(化名)

将一块二手电动自行车的电池

带入出租房内充电

然而

电池充电器突发电气线路故障导致屋内起火

造成李亮严重烧伤,不治身亡

事后,李亮的家属将房东诉至法院

索赔110余万元

近日,北京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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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现场

购买二手车不到8小时,起火了

2021年5月,李亮在北京一栋村民自建房2层租下一间房,面积约5平方米,房东为吴佳新夫妇。

2025年6月5日凌晨4时许,李亮房间起火,火被其他租户扑灭,但李亮全身98%烧伤,17天后身亡

消防部门认定,火灾系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电气线路故障所致,最初起火部位在床铺边缘

据了解,该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为李亮前一天花249元从二手车商贩处购得,购车后不足8小时,悲剧发生。

房东称“出租房到处都是安全提示”

事后,李亮的家属起诉房东夫妇二人,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的50%,即110余万元。理由是二被告作为房屋出租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对出租屋内失修、混乱的电气线路的维修义务。

二被告在法庭上辩称,室内禁充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常识,李亮应自负全责;且出租房路口、墙上、门上等处都有安全提示,室外已设置充电棚,各屋电表已安装漏电保护器,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争议焦点为房东是否存在过错。

原告主张“租赁屋内线路混乱,年久失修”引起火灾,但并无证据,且与消防部门认定的事故原因不符,不予采信。

此外,房东的安全保障义务应以合理限度为界,不能苛求其对承租人室内的私密违规行为承担“超出边界”的防范责任。

李亮深夜在狭小卧室内的床铺边为二手电池充电,违反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要求,违背基本安全常识,是引发火灾的直接、根本原因。

综上,法院审理认为,李亮应当自行承担全部后果,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方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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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监制: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 来源:北京日报 广东消防 制作:中国应急管理报社融媒体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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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部门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