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为依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净化全市文旅市场环境,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文化、旅游、文物、广电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领域
KTV、网吧、电玩等场所存在黑恶势力渗透经营,依托场所滋生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纠集闲散人员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涉黑涉恶行为;
垄断区域经营、排挤竞争对手、收取保护费、强迫商户加盟缴费等欺行霸市乱象;
从业人员、经营者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前科,借助黑恶势力威胁、恐吓消费者及同行经营者的问题。
(二)演出、旅游市场领域
操控低俗演出、非法商演,非法垄断演出市场,干扰正常演出审批及经营秩序的情况,利用演出市场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黑社”“黑导”盘踞景区,实施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欺客宰客、强制消费、不合理低价游捆绑消费等违法乱象;
垄断票务、导游、客源等文旅资源,恶意扰乱行业公平竞争秩序的涉恶行为。
(三)文物领域
有盗掘、盗窃、损毁古墓葬、古遗址、石窟寺、石刻、古建筑构件、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倒卖、运输、销赃、收赃、走私出境等涉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四)广播电视领域
非法设立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私装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擅自设置搭建“黑广播”非法发射台;
破坏、损毁、侵占广播电视公共传输设施,干扰正常广播电视信号传输;
网络视听、广电新媒体领域传播违法违规有害信息等违法行为。
二、举报须知
1.举报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过程及证据材料等,方便核查处置。
2.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征集的线索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3.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提供虚构线索、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
1.举报电话:12345、18123012318
2.电子邮箱:mswglshcw@163.com
3.来信来访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7号,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