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上海市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调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正式印发。其中,宝山区2个集体荣获“上海市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调处工作先进集体”称号;5名个人荣获“上海市劳动关系矛盾预防调处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上海市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调处工作先进集体
(排名不分先后)
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一庭
上海汉泾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调处工作先进个人
(按姓氏笔画排序)
李珂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马康泰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科副科长
张国峰
康喜乐嘉(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继凯
上海市百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春燕(女)
上海汉神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经理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忘初心、再创佳绩。全区广大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调处工作者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紧扣宝山“北转型”发展大局,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提升矛盾预防调处质效,做实劳动者权益保障,助力高质量充分就业、增进民生福祉、完善社会治理,为宝山“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