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两高”项目盲目上马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2025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两高”项目产能置换排查整治。研究制定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施方案,完善“两高”项目管理机制,强化源头管控。
四、整改目标
“两高”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开展全面排查。2024年11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了存量“两高”项目排查整治,未发现存在产能置换方面问题项目。2025年2月,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了落实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政策情况排查,排查结果显示我市2016年以来无新增和开展产能置换的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项目,2018年以来无新增和开展产能置换的电解铝项目。
2.完善制度建设。2025年6月,安庆市政府办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通知》,2025年7月,市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安庆市“两高”项目联合评估论证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完善“两高”项目管理机制,强化“两高”项目源头管控。新建“两高”项目须严格落实联合评估论证要求,截至目前全市仅论证通过1个项目,且该项目为安全环保提升项目。
3.实行台账管理。根据省级部署要求,安庆市定期更新上报拟建、在建、存量“两高”项目台账,加强“两高”项目动态管理。2026年4月,按要求在全省“双碳”管理一体化平台更新上传省“两高”项目存量、在建、拟建3张清单。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01719
电子邮箱:ahsfgwhzc@163.com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