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政策公示公告

S654绍青路土地证书补发声明

2026/09/15 4.9k 阅读 131 点赞

赵振宝因保管不善将绍青路土地证书遗失,坐落:双河乡实心村,地号:11-1-139,面积:530.7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克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