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口岸办公室与营口鲅鱼圈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联合印发《关于营口港口岸限定区域管理措施及划定范围的通告》并对外发布,对营口港口岸限定区域开展重新划定,进一步规范口岸出入境管理,保障口岸通关秩序平稳有序。
本次划定范围共覆盖66个已开放泊位、4个待开放泊位。划分16处口岸限定区域,包括鲅鱼圈中部及北部港区、鲅鱼圈南部港区、仙人岛港区等多个作业区域。涵盖散杂货、煤炭、矿产品、石化、LNG及原油等各类码头泊位,实现应划尽划。分别明确各片区陆域、水域口岸限定区域边界,陆域结合码头泊位实际,按泊位岸线、门机外轨、封闭围栏、码头卡口等地理标识划定;水域限定区域统一以靠泊国际航行船舶为中心的周围10米范围。
口岸限定区域是出入境边防检查实施监管的特定区域。此次通告发布,为口岸部门开展出入境监管、港区作业管理提供清晰依据,提升营口港对外开放运行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