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方便广大工伤职工,根据《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5〕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70号)、《江苏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现场管理办法(试行)》(苏人社规〔2014〕3号)文件要求和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实需要,拟在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各增设1处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现场。
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现场的医疗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具有二级及以上综合性或专科医疗资质的医院。
二是劳动能力鉴定现场应有相对独立的管理区域用于劳动能力鉴定,包括身份核验区、等候区、检查诊室、评审讨论室等,张贴醒目标识牌、路径指示牌,并有专人负责对接,能够协助专家和工作人员完成检查和鉴定工作。
三是劳动能力鉴定现场需配备电脑、打印机、观片灯、角度尺等设备工具,提供必要的护理人员、安保人员用于保障鉴定活动正常进行,协调医技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进行检查、检验。
四是申报时已签约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支持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五是愿意接受如下场地使用费标准:鉴定人数少于50人的鉴定场次,场地使用费标准按不超过60元/人支付;鉴定人数为50人以上的鉴定场次,场地使用费标准按不超过(2000元/场+20元/人×参加鉴定人数)支付。
请符合条件、愿意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服务的医疗机构,填报《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现场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9月24日前报各县(含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含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实地考查择优确定。
各县(含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及联系方式: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人社大厦719室
联系人:何科长 0518-87027381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小鸭河路288号
联系人:陆科长 0518-88832438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801室
联系人:黎科长 0518-83968669
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赣榆区盛世路8号云昇广场二楼D区16号窗口
联系人:秦科长 0518-86212914
附件: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现场申报表
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