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安县城区居民王女士(化名)就不慎陷入此类骗局。红安警方接报后迅速启动应急机制,通过紧急止付、跨省追击,最终成功为其追回全部被骗资金11.5万元。
案情回顾
此前,王女士接到一通境外来电。对方自称“某市公安局民警”,称其涉嫌一起外省重大洗钱案件。随后,一名“办案民警”通过视频会议出示“警官证”,并准确报出王女士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还发送了一份伪造的“刑事通缉令”。突如其来的指控让王女士慌乱不已,她在电话中反复辩解。对方态度严厉,称:“若要证明清白,就必须配合验证银行卡。否则,名下所有财产都将被冻结。”在持续施压下,王女士按要求下载了一款陌生聊天软件,进入视频会议,登录网银账号,逐一展示交易记录,并提供了卡号、密码和验证码。
就在王女士全力自证清白时,一条银行扣款短信让她猛然清醒——卡内11.5万元积蓄已被悉数转走。意识到受骗后,王女士立即前往红安县公安局金沙派出所报警。
“受害人下载的实际上是一款屏幕共享软件,对方能够实时监控她的所有操作,并远程操控转走她银行卡内的资金。”办案民警介绍。
接警后,金沙派出所联合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成立专班,第一时间启动电诈案件侦破机制,对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冻结。民警深知,电诈资金流转快、追赃窗口期极短,一旦被拆分转移,挽回难度将成倍增加。经过争分夺秒的紧张工作,警方成功将11.5万元被骗资金全额拦截冻结,为后续追赃挽损赢得关键先机。
依托“技术+数据”双擎驱动的现代侦查模式,警方精准溯源资金流向,研判发现被骗资金流转至广东深圳、新疆等多地涉案账户。为尽快挽回损失、抓捕嫌疑人,办案民警兵分多路,跨越千里,奔赴各地展开落地抓捕。经连日摸排、精准布控,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警方成功抓获涉案卡主,固定完整证据链条,最终将11.5万元全部追回。
经查,涉案卡主在利益驱使下,将个人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用于接收、转移赃款,并在明知账户内资金系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协助转移资金。
“钱追回来了,一分不少!感谢红安公安,你们是真正为民办事的好警察!”得知被骗资金如数挽回,王女士激动不已。8月19日上午,她专程将一面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对办案民警快速止付、跨省追缉、全力挽损的暖心举动表达诚挚感谢。
第一步
骗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拨打电话,准确说出受害人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与家庭住址,以此获取信任。
第二步
骗子谎称受害人名下的银行卡涉嫌洗钱、诈骗等,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并且借“公检法”之名突破受害人的心理防线,使受害人陷入恐慌,失去判断能力。
第三步
骗子要求受害人添加联系方式,通过聊天软件发送“逮捕证”“通缉令”等虚假法律文书,甚至还会通过视频通话展示虚假办公环境、工作服等,进一步骗取受害人的信任。
第四步
骗子声称为“调查办案”需要,要求受害人下载指定软件进行“资金清查”,或引导受害人将资金转至所谓的“安全账户”,一旦受害人按其要求操作或转账,银行卡上的资金就会被全部转走。
(“冒充公检法”诈骗常见话术关键词)
01
“安全账户”
凡是接到自称公检法人员的电话,提到安全账户、清查资金、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
02
“屏幕共享”
凡是自称公检法人员,要求下载会议软件、开启屏幕共享的,都是诈骗!
03
“电话转移”
凡是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帮你”转接电话至公检法的,都是诈骗!
04
“通缉令”“警官证”
凡是要求通话内容绝对保密,通过网络出示“通缉令”“警官证”的,都是诈骗!
05
“线上笔录”
凡是自称公安人员要求通过电话、QQ、微信做笔录的,都是诈骗!
06
“自证清白”
凡是要求前往酒店、家里、网吧等隐蔽环境接受调查或自证清白的,都是诈骗!
警方提醒
如不幸被骗
请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
及时拨打110或到公安机关报警
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相信骗子的退款承诺
以免遭遇连环骗局
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