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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公积金新政解读▷提高“好房子”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既提又贷”额度计算标准

2026/09/21 2.8k 阅读 511 点赞

9月20日

我市发布公积金新政

一起解读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住房品质提升部署要求,充分释放住房公积金惠民效能,我市出台提高“好房子”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调整“既提又贷”额度计算标准2项政策。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01 

提高“好房子”项目贷款额度 

(一)政策适用范围:“好房子”示范项目,是经我市住建部门按标准认定的项目。缴存人购买上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规定享受额度上浮政策。

(二)贷款额度优惠标准: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上浮20%,上浮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72万元。

(三)优惠政策适用原则:缴存人家庭同时符合我市多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的,仅可选择其中一项最优政策享受,不叠加使用。同时,上浮后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差额。

【举例说明】:

某缴存人家有两个未成年子女,且为我市高层次人才,购买我市“好房子”项目商品住房,购房总价100万元。

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①经我市认定为人才的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 70 万元;②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70 万元,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80 万元;③购买“好房子”示范项目住房最高贷款额度 72 万元。

该缴存人同时符合以上三种优惠政策,按照不叠加享受原则仅可选择其中最优一项政策执行,即本次可享受的最高可贷额度为72万元。

02 

调整“既提又贷”额度计算标准 

(一)“既提又贷”的含义:“既提又贷”是指缴存人家庭在购买自住住房时既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又可同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模式。

(二)调整后额度计算标准:本次政策将提取与贷款总额上限由“不超过房屋交易价格与抵押物价值中较低值”调整为“不超过房屋交易价格”,进一步提升可贷额度。本次政策优化后,“既提又贷”额度按以下三项标准计算:

1、提取额度:不超过“房屋交易价格”与“抵押物价值”两者中的低值。

2、贷款额度:不超过上述价格低值的80%。

3、合计上限:提取金额 + 贷款金额 ≤ 房屋交易价格。

【举例说明】:

某缴存人购买二手房,房屋交易价为80万元,抵押物价值为65万元,公积金账户余额35万元(不考虑其他计算贷款额度因素)。



本次调整后,该案例中缴存人可多贷款15万元,有效缓解购房资金压力。

(三)政策执行期限:该政策作为阶段性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到期后结合实际情况另行调整。

03 

咨询方式 

咨询业务可拨打大庆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12345或通过大庆手机公积金APP“在线客服”功能进行咨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