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人群:少年儿童、在校大学生、成年居民等城乡居民参保人。
(一)住院报销标准
1. 起付标准
· 首次住院:
· 一级医院/社区定点:200元
· 二级医院:500元
· 三级医院:800元
· 特殊规定:在青大附院、市立医院、中心医院、海慈医疗集团、齐鲁医院、解放军971医院这6家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
· 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上述6家医院减半后为500元)。
· 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统一为100元。
2.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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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类型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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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和大学生 |
90% |
85%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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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一档缴费) |
85% |
8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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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二档缴费) |
85% |
75% |
55% |
基本医保年度封顶线:居民医保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费用,年度最高报销额度(封顶线)为18万元。
(二)门诊报销标准
普通门诊:限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65%(患“两病”人员为75%),少年儿童为80%,大学生为80%(由学校统一签约)
普通门诊支付限额:成年居民(一档缴费)800元,成年居民(二档缴费)600元,少年儿童600元,大学生800元(大学生参保人在本地就诊暂不限最高支付标准,在异地就诊参照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执行)
意外伤害门诊(限少年儿童和大学生):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年度最高报销3000元。
(三)门诊慢特病报销标准
1. 起付标准
· 一级医院/社区定点:200元
· 二级医院:500元
· 三级医院:800元
· 特殊规定:在青大附院、市立医院、中心医院、海慈医疗集团、齐鲁医院、解放军971医院这6家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
2.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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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类型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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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和大学生 |
90% |
85%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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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一档缴费) |
85% |
70%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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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二档缴费) |
80% |
65% |
60% |
特殊规定:
· 成年居民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 居民参保人定点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限额病种超限部分不予支付;定点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含一级医院)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超过核定病种限额以上的部分,按30%的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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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 |
成年居民 (一档缴费) |
成年居民 (二档缴费) |
少年儿童和大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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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 |
一级85% 二级80% 三级70% |
一级80% 二级70% 三级60% |
一级90% 二级85% 三级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