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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2024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2024/12/06 9.4k 阅读 56 点赞

宜春市2024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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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场新闻发布会)

2024126日(星期)上午,宜春市政府新闻办、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市文化艺术中心202)召开宜春市2024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新闻发布会(2024年第场新闻发布会)。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曾洪介绍2024年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情况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负责人晏林、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科长席平、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综合科负责人袁师回答记者关心的提问。市政府新闻办(对外传播科)科长潘艳主持发布会。



潘艳: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午好欢迎出席宜春市2024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专题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曾洪同志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负责人晏林同志,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科长席平同志,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综合科负责人袁师同志。由他们介绍2024年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首先曾洪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曾洪: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宜春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为保护宜春生态环境所做的大力宣传和报道!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严厉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捍卫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在严格执法同时,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方式,实施“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生态环境监管模式,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做到既有执法力度又有服务温度。通过打好生态环境执法“组合拳”,以高水平保护支撑宜春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一是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宜春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持续保持严的主基调,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215起,其中停产限产4起,移送行政拘留14起,移送涉嫌刑事犯罪19起。二是加强行刑衔接,认真落实《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移送执行上积极联动。2024年以来,共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9起,主要是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水污染、在线监测设备弄虚作假3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倾倒、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办理案19件,移送公安机关19件;查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弄虚作假案件9

(二)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一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市监等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截至目前,共出动1000余人次,完成489家企业的随机抽查公示。二是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公开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包含7大类131家企业。三是推行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出台“首违不罚”“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目前已办理免罚案件15件,免罚金额110.56万元。四是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能力,全市500家重点排污单位实现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截至目前,开展非现场检查企业643家次,超标核查企业337家次,出动检查人员700余人次。

(三)坚持执法为民化解环境信访难题。坚守为民情怀,始终坚持把群众最关切、最迫切、最亟需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好、落实好。一方面不断创新处理群众环境信访措施,健全完善局领导信访包案制度“三方座谈”信访事项调解制度,积极与信访人主动沟通,第一时间查准问题症结,及时有效沟通化解。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办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共计1078件,办理率、办结率均为100%另一方面重新修订《宜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对适用范围、举报方式、奖励条件等进行完善修订,调动公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强化问题发现,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四)严格把控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市生态环境局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抓常、常抓的态度和细化、实化的措施,压实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责任,扎牢环境安全防护网。强化涉危、涉重、涉化等高风险行业的环境安全监管,持续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阳实践”经验“和一河一图一策”编制工作,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反应力量,不断提升全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市生态环境局在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大比武竞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好成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扬生态环境执法铁军精神,坚持以高压执法、高效办访、高质防控、高标管理为重要抓手,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打造美丽江西“宜春样板”贡献生态环保执法力量。谢谢大家

潘艳:谢谢曾洪同志。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并通报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



大江网记者:请问今年我市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席平:首先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下面由我来回答您这个问题。“两打”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惩了一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部署,突出宣传引导。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总结前几年“两打”专项行动的经验,共同研究商定具体措施,联合制定下发了《宜春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同时加大专项行动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共曝光“两打”环境违法典型案例2批次,共5起,引导相关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

二是强化沟通协作,保持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与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多次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解决疑难案件办理,充分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形成了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提高了案件办理水平。2024年截至目前,我市共查办并移送公安机关“两打”领域涉嫌犯罪案件19起,移送犯罪嫌疑人75人。其中,查办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6起,查办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案件3起,“两打”涉刑案件查办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加强帮扶指导,助推企业发展。将对企业的帮扶指导贯穿整个专项行动,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规范化管理帮扶指导,不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通过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等形式,指导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敬法,切实增强企业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企业自觉守法水平。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宜春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请问,在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和执法效能方面,宜春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怎么样的效果?



袁师:感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围绕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不断完善执法机制,优化执法方式,有力推动和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建立有效机制,突出“依法执法”。一是提升办案能力。制定《常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判定标准清单》、《宜春市涉水企业暗管、旁路排查指引》等,提升现场检查能力。印发“未批先建”办案指引、采样“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规定等,提升案件取证能力。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规范适用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制度的流程(试行)》以及办案规定,提升案件办理能力。二是深化“行刑衔接”。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主动牵头制定行刑衔接工作规定,不断强化府院联动,认真落实检察建议,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有益融合。三是推进柔性执法。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清单的131家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调整2024年度分类监管企业名单,对1631家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出台“首违不罚”“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明确对4种违法行为不予处罚、15种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

二、规范制度程序,突出“规范”执法。一是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指导各地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完成执法装备采购。同时优化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用电监管等平台功能,创新构建非现场监管模式,强化全方位监管。二是完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出台《宜春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文书参考》等16项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在全省率先推出“双审双核”,增加前置初审环节,提升办案质效。三是聘请法律顾问赋能执法。聘请生态环境领域专业律师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业律师在规范一线执法、优化办案流程、避免法律风险、预防化解执法纠纷、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了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办案效率。

三、苦炼内功,提升工作质效。创新优化实战练兵和业务培训,借助集中授课、技能比武、案卷评查、执法稽查、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实施分层培训和业务指导,有效提升了全市执法队伍的办案能力。2024年承办了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大比武竞赛、举办了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等比武竞赛活动,通过现场执法技能比武,对全市执法队伍的新装备应用能力、案件查办能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行深入检验。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江西广播电视台记者:近年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仍在不断深入,请问宜春市在这方面工作有什么成效呢?



晏林: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宜春市不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促进改革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探索“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新模式。联合林业、农业、法检等部门深化生态修复,探索在全市建立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目前已在中心城区、万载县建成修复创新基地、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各1个。融合警示教育,率先在宜丰建设全省首个集损害赔偿修复、饮用水保护、警示教育为一体的生态文明警示教育示范基地,包含以案释法、法治科普等板块。二是探索损害赔偿“考核质培+协调联动”新机制。将生态损害赔偿融入目标管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市直综合等考核,建立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生态环保“府院联动”、行政执法与损害赔偿联动制度,开展市县两级培训20余次。2023年以来办结案件246起,涉及赔偿金额1600余万元。三是优化损害赔偿评估、示范流程。完善鉴定评估体系,形成“专家会诊+综合认定”损害评估模式,成立11家综合认定机构、专家库涵盖人员92名,累计评估案件60余个,涉及金额约70余万元。规范典型案例示范流程,建立“基层挖掘+综合推荐”优秀案例筛选机制,全市4年共入选全省生态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7个,入选率17.5%,居全省第一。四是整合平台优势,“1+1>2”双轴并进。统筹市环委办、整改办双平台资源,结合“12345+生态环境执法”机制,对环保督察发现线索专函督办。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将全市损害赔偿数据发至各地各部门,目前共印发通报7期,纵深推进损害赔偿工作。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潘艳: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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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市局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