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22日(星期五)上午10:00,宜春市政府新闻办、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市文化艺术中心202)召开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2021年第场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曾洪同志介绍我市今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应急调查科的梁坤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综合科的王晗同志,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的晏林同志共同回答记者关心的提问。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胡卿主持发布会。

  胡卿: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我是本次新闻发布会主持人胡卿。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曾洪先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应急调查科的梁坤先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综合科的王晗女士,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的晏林先生。

  下面有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曾洪先生介绍我市今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曾洪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宜春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为保护宜春的生态环境所做的大力宣传和报道!

  今年以来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执法效能明显提升。下面,我就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个简要介绍

一、聚焦党建引领,着力增强队伍政治定力

  一是坚持政治建队。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组建青年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小组,每月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交流,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不断提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敢担当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二是坚持党建强队。以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实行支队班子成员任支部委员、大队长任党小组长,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入企帮扶、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成立临时党小组,组织党员先锋队,注重在执法一线培养和使用年轻干部,实现执法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让党旗始终在执法一线高高飘扬。

  三是坚持从严治队。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到执法全过程,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持续全面推广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公开承诺”和生态环境部门“廉洁公正执法承诺书”双承诺制度,推行执法廉政监督卡,确保干部干好事、不出事。

二、聚焦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执法重点工作

  一是紧抓案件查办,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贯彻法治环保理念,我局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持续改善宜春生态环境质量。1-9月,全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5件,其中市本级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1件,处罚金额404万元其中涉及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中,停产限产10件,行政拘留案件16件。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全面开展各项专项行动。我局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任务,各项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其中“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散乱污”企业54家,整治完成28家;化工企业专项帮扶指导共帮扶指导企业81家,排查问题59个,整改完成42个;砖瓦行业专项检查排查问题60个,整改完成35个;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检查企业834家次,发现不同程度问题184个,整改到位175个。

  三是严守安全底线,努力做好环境应急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宜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了《宜春市中心城区(袁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制定了两个应急预案的操作手册,同时完成159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我局深入开展危险废物等三年行动“攻坚战”,“攻坚战”开展以来,共排查隐患531处,整治到位514处,辨识风险点939处,风险点位全部管控到位。

三、聚焦执法为民,着力创新环境监管机制

  一是坚持帮扶在前,做到执法服务有温度。严格落实《构建“亲清”政企关系“六亲六不六严禁”规定》,开展“帮扶宣讲、送法入企”活动,完成了2021年度正面清单企业的纳入、调整公开等工作,全市共131家企业入选正面清单。对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以非现场执法的方式为主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全市共开展非现场检查732家/次,对企业免于处罚12家/次,现场服务企业484家/次。同步对全市分类监管企业名单进行了更新调整,形成分行业、分区域、分流域的差异化监管机制。

  二是坚持实际出发,做到处理信访有热度。一直以来我局积极处理信访投诉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市本级处理信访投诉80起,同比下降51.3%。连续三年,在中高考期间,牵头相关部门开展“静音护考”行动,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应试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做到监管精准有力度。围绕提高科学治污和精准监管水平,继续在市级推行在线监控第四方监管模式,督促并指导各地加大科技投入,以科技手段助力执法监管例如樟树市有毒有害气体预警平台宜丰县打造生态警察中心,靖安县聘请“环保管家”这些措施极大提升了环境执法效能。

  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主要有:

  一要重点加强政治建设。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我们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时时刻刻处处讲政治、顾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不懈奋斗者,切实增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全过程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实行源头严管、过程严控、后果严惩,严查“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开展入企帮扶活动,帮助企业提高环境守法意识及环保管理水平,引导企业树牢固新发展理念。

  三要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让企业时刻绷紧生态环境保护这根弦。对各种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专案查办,提级查办,抽调专业人员,配备精干执法力量成立专案组,集中力量查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查处一个、震慑一片。同时,修订了《宜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欢迎大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向我们举报。

  四要优化环境监管手段。坚持严格执行对企业的分类监管和正面清单制度,形成分行业、分区域、分流域的差异化监管机制。探索创新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丰富执法监管手段,提高科学治污和精准监管水平,提升执法效能。

  我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胡卿:好的,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新法制报据了解,2018年以来,我市一直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能否介绍下这项制度及实施成效?

  晏林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制度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为基本原则,以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以“赔偿到位、修复有效”为制度建设目标,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体现。它实质上是一项民事索赔制度,是政府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依法追究民事责任,要求责任人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制度。

  2018年12月,根据国家、省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我市制定出台了《宜春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至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市正式确立。根据方案要求,对符合适用范围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案件,由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代表人民政府,向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损害责任人进行民事索赔,同时开展案件调查、损害鉴定评估、平等磋商、生态环境修复监督等活动;对于损害赔偿责任人拒绝赔偿或达不成赔偿协议的,由相关部门代表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2019年开始,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林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行业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进行索赔案件办理,使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落实。三年来,我市多次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培训会,邀请省级专家进行讲课,宣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质内涵,传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的相关知识,明确赔偿案件办理的目标任务。三年来,我市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0起,共计赔偿金额342.5万元。其中,2019年办理的袁州区某环保砖厂越界采矿破坏生态案,是全省第一例完全通过磋商结案并进行司法确认的损害赔偿案件;2020年办理的江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堆放固体废物生态损害赔偿案,是全市第一例以县市区政府作为索赔权利人的案件;上述两个案件均入选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动林业、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目前,袁州区林业局已经对某采石场非法侵占林地案进行了索赔,索赔金额为116万,成为截至目前我市索赔金额最高的案件。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协调各行业部门、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建立日常协调机制,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走深走细,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做到应赔尽赔,积极践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努力让宜春的山更绿、天更蓝、水更清。


  大江网根据刚才的通报,可以看出宜春市生态环境局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可以重点介绍一下吗?

  王晗谢谢您的提问。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局结合今年重点工作,着重开展了3个方面的专项行动:

  一是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3月18日下发了《宜春市2021年度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地以厂矿周边“散乱污”企业为重点开展排查整治,解决厂矿周边存在的“靠山吃山、靠企吃企”类“散乱污”企业环境问题。同时对2020年整治完成的1583家”散乱污“企业开展核查,确保整治到位,避免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目前共排查2021年新增散乱污企业54家,整治完成28家。

  二是不断强化化工企业专项帮扶指导2021年3月23日印发《宜春市化工企业专项帮扶指导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专项帮扶指导,帮助企业从审批验收,污染防治设施情况,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情况等方面排查问题,并指导企业整改,帮助企业举一反三,从根源上全面系统地消除化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隐患。全市共帮扶指导企业81家,排查问题5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42个。

  三是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省厅有关工作要求,我局联合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转发江西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至10月联合公安和检察部门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专项行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动,结合日常监管,加大排查力度,发现违法犯罪问题及时固定证据,按要求移送司法机关,力争查办一批典型案例。截至目前,该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人员2408人次,检查企业834家次,发现不同程度问题184个,整改完成175个,查处案件14起,罚款373万元。


  经济晚报:我们注意到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近日公示了我市2021年度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请您介绍一下正面清单制度是一项怎样的制度?对企业具体能带来哪些利好?


  曾洪谢谢您的提问。正面清单制度通俗地讲,就是在日常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过程中,对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少去或者不去;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要多去。从而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发挥更好的监管效能。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原则上一般不开展现场检查的企业范畴。正面清单从五大类企业中筛选,包括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企业;供应水、电、气的保障民生的企业;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类等企业。

  二是明确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的企业范畴。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三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重点监管企业,可以减少开展现场检查。

  三是适度调整行政处罚的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清单内企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

  四是持续加大查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对偷排偷放、主观恶意排污的,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加大惩处力度,维护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对正面清单企业,主要有以下正向激励措施:

  1.做到无事不扰,非必要不主动进行包括现场执法、现场调研等在内的入企活动;

         2.优先列入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评奖评优活动;

        3.列入生态环境服务绿色通道;

        4.优先推荐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参选各类先进称号;

        5.推行对清单内企业依法监管履职无责制度。

  我们将部分守法模范企业纳入正面清单,予以充分信任和支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实施差异化监管,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正面清单管理新模式、新体系。

  中国经济导报请问近年来,在环境安全方面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做了哪些努力?取得了成效?

  梁坤谢谢您的提问。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聚焦重点任务,突出重点领域,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环境安全责任。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核心要务牵头制定了《宜春市生态环境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明确工信、公安、住建、卫健等16个部门环境安全职责,形成环境安全信息共享、问题协调处置等5项工作机制,着力厘清压实有关部门环境安全职责。出台了《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安全监督帮扶领导分片包干实施方案》,形成市局班子成员挂点县市区分片督导县局班子成员包干重点企业的“点对面、点对点”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二是积极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今年以来,日常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数730余人次,排查企业448家,排查发现问题数量104个,目前完成整治103。同时强化特殊时期的环境安全保障,在汛期加强全市隐患排查整治,共计出动人员590人次,排查企业294家次,排查发现问题38个,整改完成38个整改完成率达100%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危废三年行动通过部门联动、系统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完成,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危险废物相关隐患499处,已整改完成461处。

  四是强化风险管控,努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演练方面去年12月23日,在樟树市成功承办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观摩会,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计300余人现场观摩,各项工作得到省厅充分肯定同年12月4日,在奉新县举办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包括生态环境、公安、消防和承办企业等6家单位150余人参与演练。近三年来,我市各县市区已全部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12次,全市环境应急队伍能力大踏步提升。在区域联防联控方面通过与南昌、赣州、吉安、萍乡、新余等地开展联席对话、组织联合执法、完善联防机制等有序推动赣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切实保障了赣江流域环境安全。在预警体系建设方面樟树市盐化工业基地试点建设有毒有害气体预警平台,全面摸清化工企业特征污染因子并成功对企业废气泄露进行了预警处置,极大的提升了化工园区的环境安全保障能力。

  胡卿: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