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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户外探险活动

2026/09/29 5.4k 阅读 294 点赞

为全面加强户外探险活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大别山优质生态环境,9月28日,黄冈市文旅专委会印发《黄冈市户外探险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户外探险安全治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为全市户外运动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我市山地峡谷众多,溪流河湖密布,户外休闲探险禀赋得天独厚。近年来,随着户外运动热度持续攀升,大量爱好者、网络博主纷纷前来我市大别山野生自然区域打卡探险。但此类区域多属未开发、无管护、无安全设施的自然野域,存在地质灾害、山洪暴发、坠崖落水等风险,给户外探险爱好者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此,我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该《办法》,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厘清监管职责、划清活动红线、规范救援处置,构建起适配我市市情的户外探险安全治理模式。

在治理体系构建上,《办法》推动形成属地统筹、部门协同、行业监管、个人自律的管理格局。明确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街道)一线处置,文旅、林业、自然资源等13个部门协同监管,有效破解以往多头管理、责任虚化、监管脱节等问题。同时,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处置全链条管理模式,推动户外探险安全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全面转变。

在安全防控管理上,《办法》既划红线,也留温度。针对极端天气、森林防火戒严期、地质灾害管控禁区、无安全保障探险活动等情形,明确刚性禁止条款。同时不搞“一刀切”强制审批,推行主动自愿报备,推动关口前移、风险提醒、精准预警。对经营性组织、民间自助组队和普通参与者分类明确责任,对未成年人参与探险活动作出专门保护规定,力求“人人有责、各负其责”。

在救援追责与生态保护上,《办法》确立“违规遇险、权责自担”的核心原则。对无视管控禁令,擅自闯入禁止区域引发险情的探险人员,明确其需承担相应救援费用,坚决杜绝公共应急救援资源被随意滥用。同时,通过科学划定分级管控区域、从严查处户外探险中的生态破坏行为,引导广大爱好者树立绿色文明、生态优先的探险理念,全方位守护大别山生态肌理与自然资源。

在行业规范发展上,《办法》聚焦当前户外文旅行业无证经营、虚假宣传、违规组团、安全保障缺失等突出乱象,明确户外探险经营市场主体准入标准、运营规范和服务准则,建立常态化巡查、督导、监管机制,畅通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搭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群众监督的共治平台,推动我市户外文旅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品质化方向转型升级。

下一步,我市将抓好《办法》宣传解读与落地执行,引导广大户外爱好者树立理性安全、绿色文明探险理念,统筹实现群众生命安全保障、公共资源节约与大别山生态保护多重目标,推动我市户外文旅行业合规、专业、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高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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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