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医疗保障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各有关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视力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工作,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录入学生健康监测系统,现将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费用等作如下明确:
一、项目内容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锡教发〔2018〕120号)中所有涉及的健康体检项目保持不变,另增设眼位、屈光度、眼前段、角膜曲率半径、眼轴长度、临床印象等眼科项目检查。
二、费用标准
(一)必须检查项目
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次30元(含新增眼科项目), 需做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每生每次15元。
(二)必要时检查项目
参照无锡市公立医疗机构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执行。
各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体检管理办法,采取委托、招标等方式,在保证体检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合理原则确定体检费用标准。
三、体检经费来源及管理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开支。
2.非义务教育阶段(含幼儿园)学生健康体检可参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项目、标准执行。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学生体检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其他类型学校学生体检费在学费中列支。
其他相关工作要求仍按《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锡教发〔2018〕120号)文件执行。
本通知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无 锡 市 教 育 局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 锡 市 财 政 局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