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近年来,上高扎实开展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治理工作,促进锦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高位推动,强化实施。结合实际,上高县制定印发了《上高县锦江段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方案》(上环委会字[2019]35号)、《上高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上环委会字[2020]34号)及《上高县入河排污口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上环水专委会[2021]1号)等方案,高位推动锦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全面排查了锦江河上高段干流内的入河排污口底数,建立锦江河上高段入河排污口名录,并对各类锦江河上高段入河排污口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
强化治理,规范建设。上高县共排查出入河排污口36个,其中问题排口10个,并已全部完成整改。野市乡、田心镇、南港镇、芦洲乡、翰堂镇、蒙山镇、镇渡乡、新界埠镇等8个集镇污水处理站所涉及的乡镇已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并设立了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明确了入河排污口名称、地理位置及经纬度坐标、排入的水功能区名称、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设计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内容。
在今后的整治工作中,上高县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严格控制入河排污,确保锦江河上高段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