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团委,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各直属院校,市属各民办学校,在锡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强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市教育局和团市委今年继续评选一批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先进学生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2020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大中专院校、各类中等学校(高中、初中、职校、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学部)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先进学生集体的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集体(小学班级必须四年级及以上,不含幼儿园)。
二、评选条件
1.无锡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品德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道德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活动、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优先推荐;曾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现任学生会和团委成员、班干部、团干部、学生社团负责人,积极向上,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曾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年内曾获得“无锡市三好学生”“无锡市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2.无锡市先进学生集体以班级为主,也可以是学生会、团组织、学生社团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和较强的凝聚力,成员团结和谐、互爱互助,整体素质好,各方面成绩突出;曾获得校级以上先进学生集体荣誉称号。
三年内曾获得“无锡市先进学生集体”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各地各单位按照市教育局、团市委确定的名额进行分配。推荐具体情况见(附件1-4)。
1. 评选程序:按照学生民主推荐、任课老师和年级组(院、系)评议、校内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以上)和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的程序确定推荐名单,逐级上报主管部门批准,最后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审定。
2. 组织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学校的初评推荐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所辖技工学校的初评推荐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直属院校、市属民办学校和在锡大中专院校的评选推荐工作。
3. 有关要求:
(1)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是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校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出来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2)学校上报推荐名单时,应附下列材料:张榜公示的起止时间、地点位置、公示方式、小样及收集的有关意见(书面记录原件);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校长签字的复印件;推荐表(附件5-6)。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时要兼顾不同类型学校,不得将评选名额集中在个别学校。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先进集体和个人数一律不得突破分配名额。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分配名额不得互转。
请各地各单位于6月22日前上报《2020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7)。
联系人:李中惠,电话:81827681,电子信箱:wuxideyuchu@163.com。
附件:1.2020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20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先进学生集体名额分配表(直属院校)
3.2020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先进学生集体名额分配表(市属民办学校)
4. 2020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名额分配表(大中专院校)
5. 2020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6. 2020年市级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表
7. 2020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无 锡 市 教 育 局 共青团无锡市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