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24号令)等文件规定,我局于2025年3月公示了《宜春市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因部分企业关停倒闭、终止生产等情形导致排污活动终止,以及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变更,现对《名单》进行相应调整(移除44家,调整企业信息23家),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3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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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漆亮 0795-3998206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