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8日,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注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许可证书的申请》。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3号)第十五条规定,经材料审查、现场核查,该公司已不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条件。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管理,我局决定注销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编号:E3609811),即日生效。现予以公告。
联系人: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科
联系电话:0795-3998522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7日
序号 | 单位 名称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证书编号 | 经营方式/范围 | 备注 |
1 |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单位 | 秦玉飞 | 江西省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 江西省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 E3609811 | 电视机(含CRT和液晶)、微型计算机(含CRT和液晶)、电冰箱、洗衣机、空调。 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 | 已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