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49日,我局受理了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延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申请。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第七条、第十三条规定,经审查,该公司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的条件,我局同意延续该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现予以公告。
| 序号 | 单位 名称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经营方式/范围 | 联系 方式 | 有效期 |
| 1 |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单位 | 秦玉飞 | 江西省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 江西省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 电视机(含CRT和液晶)、微型计算机(含CRT和液晶)、电冰箱、洗衣机、空调。 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 | 0795-6833666 | 2025年7月31日—— 2028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