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盖章):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填报时间:2024年3月20日
联络员:晏林 联系方式:0795-3998835
|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时间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 (普及的法律法规) | ||||||||
| 1 |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 全年 | 系统内普法、社会面普法、执法过程中普法、管理过程中普法 | 机关干部、社会大众、企事业单位 | 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 | 机关、企业、社区、微信、网站、宣传册(折页)、宣传栏等 | 以案释法、法律 咨询、知识讲 座、户外宣传、 学习培训、法治 大讲堂等 | 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时间节点;贯穿于执法、管理全过程,渗透于执法、管理各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