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服务流程及内容 | 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咨询方式 |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三条;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条。 | 具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环评单位或环评机构 |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概述; 2.总则; 3.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7.环境风险评价; 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指导时限:2—3个月 | 参考江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影响评价专业委员会制定发布的《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优质服务及基础价格指引》 | 1.咨询电话:0795—3998291 2.办公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中座3楼326室 |
政策环保公告
关于环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公示
2023/07/31 1.3w 阅读 47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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