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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18/06/03 4.4k 阅读 227 点赞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各市属民办学校,各在锡大中专院校: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锡安办[2018]4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结合教育实际,就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使“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主题更加响亮,“安全人人有责、安全从我做起”的正能量更加强劲,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文明素质和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思想、国家和省、市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市教育局对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促进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宣传橱窗、制作展版等途径,广泛宣传防火、防盗、防骗、防震、防雷、防溺水、防台风、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各地各校特别是作为高考、中考考点的学校,要根据夏季安全和教育工作的特点规律,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门卫管理、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设施、供电设备、电器线路、防洪防汛、建筑施工及涉校矛盾纠纷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隐患。对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增强思想敏感性和工作主动性,及时研究解决措施,绝不能视而不见、麻痹大意、任其发展,最终引发事端造成被动。

  (三)积极参加安全和应急知识竞赛。市安委会从6月1日至30日,在市安监局微信公众号平台组织开展安全和应急知识竞赛。竞赛内容包括:安全和应急科普知识、《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参赛者每次答5题,连续3天全部答对者,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给予奖励。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教师、学生及时登录相关平台参与活动,市教育局将把参与活动的情况列入市“平安校园示范校”创建和年度安全工作绩效考核范畴,作为校园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内容。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年度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内容,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突出活动主题。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防范遏制安全事故有机结合起来,务求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地各单位要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对组织开展的内容新颖、形式活泼的活动信息要及时上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有特色、效果好活动图片或视频请于7月1日前报我局安保处。我局在进行筛选后,送国家和省安监局参加评选。各直属院校和事业单位、各市属民办学校、各在锡大中专院校开展活动的工作小结,请于7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安保处。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市安监局微信公众号

  3.2018年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推荐表

   无锡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