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江西宜丰国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行了评估。经过材料审查、专家质询、现场考察核实并召开了专家评估会议,同意江西宜丰国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现将2022年第三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1.江西宜丰国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宜丰县)
2.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 (经开区)
3.宜春市金辉纸业有限公司 (袁州区)
4.宜春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袁州区)
5.宜春大海龟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袁州区)
6.江西宜春京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袁州区)
7.宜春市金太阳纸品厂 (袁州区)
8.江西富宏纸业有限公司 (奉新县)
9.江西省奉新县季布诺纸业有限公司 (奉新县)
10.亿利洁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奉新县)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