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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智慧校园试点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3/22 1.8w 阅读 192 点赞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市属各民办学校:

  为全面落实《无锡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推进智慧教育建设,促进学习方式、教学方式、管理方式、评价方式的变革与创新,根据《关于开展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锡教发〔2017〕64号)精神,决定开展第二批智慧校园试点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年度遴选100所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学校,通过先行先试,形成可总结、可推广的经验,培育和树立一批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的示范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我市智慧教育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一)自主申请,择优推荐。坚持学校自愿试点,各级教育部门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试点工作成效。

  (二)标准引领,突出特色。各申报学校应以《无锡市智慧校园建设指标(试行)》(见附件)为引领,结合自身特点,立足创新,重点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智慧校园环境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校园建设中的创新应用,改造和优化校园环境,构建高速泛在、智能灵活、开放共享、安全可靠的校园信息环境。

  (二)开展智慧教学的探索与实践。构建以开放共享、融合创新、互动体验等为特征的智慧教学环境,积极建设普及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探索与推进基于移动终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支撑的信息化教学方式,大力开展“班班通”、“人人通”环境下的教育教学创新模式行动研究,促进有效教学和深度学习的开展。

  (三)开展智慧校园应用的探索与实践。依托智慧校园基础环境,全面使用或对接国家、省市相关管理系统,积极探索学校教学、管理、科研、后勤、安全等方面的创新管理模式,通过教育管理信息化实现对学校人财物事的智能管理,并为师生、管理人员、家长提供人性化、智慧化、效能化的学校教育公共服务。

  (四)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开展有特色的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探索,形成可总结、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全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二)申报条件

  1.学校有积极参与智慧校园实验的意向,重视校园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经费、设备、制度、师资等方面能够较好保障智慧校园建设工作。

  2.学校依据《无锡市智慧校园建设指标(试行)》进行自评,原则上应不低于55分。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

  各学校认真填写《无锡市智慧校园实验学校申报书》(格式见附件),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各市(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

  2.评审推荐

  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由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评审并推荐,并将材料报至市教育局。推荐名额分配如下表:

单位名称

分配名额数

单位名称

分配名额数

江阴市

18

宜兴市

18

梁溪区

18

滨湖区

9

锡山区

9

惠山

9

新吴区

9

直属

10

  3.审定确认

  对各单位评审推荐的候选名单,市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定,确认后发文公告。

  (四)申报时间

  各学校自主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6日。各市(县)、区教育局评审推荐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照条件积极开展申报、筛选和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学校的代表性。

  (二)申报学校应按照《无锡市智慧校园试点学校申报书》的要求,参照《无锡市智慧校园建设指标(试行)》,认真撰写《智慧校园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三)市教育局将对实验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工作进行评估考核,评选智慧校园示范学校,并设立智慧校园建设奖补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智慧校园示范学校进行奖励。

  联系人:郁栋;联系电话:85726093。

  附件:1.《无锡市智慧校园建设指标(试行)》

        2.《无锡市智慧校园试点学校申报书》

  无锡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3日

  本通知所带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