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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度无锡市市级民办教育奖补资金的通知

2017/11/22 1.5w 阅读 505 点赞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市属民办学校:

  根据《无锡市市级民办教育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精神,2017年市教育局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无锡市市区民办学校办学规范性评估工作的通知》(锡教社〔2017〕3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无锡市市级民办教育奖补资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锡教社〔2017〕150号),经学校(幼儿园)申报,区、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评估,现决定核拨2016年度无锡市市级民办教育奖补资金(详见附件)。

  民办教育奖补资金应用于学校(幼儿园)的运转和后续发展,各区在收到市级民办教育奖补资金30日内,须按照《无锡市市级民办教育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连同本级财政应承担资金,一并拨付给相关民办学校。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市级民办教育奖补资金,不得减少区级应承担额度。市教育局、财政局将对民办教育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组织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必要时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

  附件:

  1.2016年度市区民办中小学(职业学校)办学规范性评估奖补资金分配表

  2.2016年度市区民办幼儿园办学规范性评估奖补资金分配表

  3.2016年度民办学校申报项目奖补资金分配表

  4.2016年度民办幼儿园创建省、市优质幼儿园奖补资金分配表表

  无锡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