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法规文件法规文件及解读

关于聘任第二届直属学校责任督学的通知

2017/08/22 1.3w 阅读 113 点赞

各直属中小学校(园)、市属有关民办学校:

  为健全学校督导工作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切实贯彻《教育督导条例》,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3]2号)、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苏教督委[2013]1号)精神及要求,现决定聘任以下同志为第二届直属学校挂牌督导责任督学。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名扬、华光严、张子祥、沈建淼、施国庆、姚默君、殷智新、虞清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

  (一)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二)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三)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四)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五)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责任督学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巡视校园等方式,每月至少一次对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督导内容如下:

  (一)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三)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四)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七)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责任督学根据市教育督导机构的统一安排,参与对学校实施的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

  各学校要主动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指导,按要求提供情况,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为责任督学安排办公场所,提供工作条件,并指定一名校领导或中层干部作为责任督学督导工作联系人(详见《关于在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立督学办公室和联络员的通知》锡教督[2016] 2号),负责与责任督学的工作对接。

  附件:1.直属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安排表

        2.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督学责任区联络员信息表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8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