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市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根据《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苏民规〔2020〕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第一版)〉的通知》(苏民养老〔2021〕20号)、《无锡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锡民规〔2021〕1号)等文件要求,经自评、申报、初审等环节,确定下列10家养老机构符合四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要求:
宜兴市益民老年公寓
宜兴市高塍镇养老护理服务中心
无锡市梁溪区扬子锦辉老年公寓
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街道申丞颐养院
无锡市滨湖区百禾荣园怡养院
无锡滨湖区颐乐居养护院有限公司
无锡市新吴区新安养老服务中心
无锡市中海锦年贡湖养老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怡和养老服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市滨湖区华庄养老服务中心
特此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无锡市民政局提出。联系电话:81821975。
无锡市民政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