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无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9号)等文件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3件,确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6件,转为非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1.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3.决定转为非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
无锡市民政局
2023年1月28日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无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9号)等文件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3件,确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6件,转为非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1.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3.决定转为非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
无锡市民政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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