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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梅里名都苑的复函

2019/08/06 1.1w 阅读 313 点赞

无锡市民政局文件

锡民地函〔2019〕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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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命名梅里名都苑的复函

无锡市冠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梅里名都苑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19〕721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位于新吴区梅村街道的居民区命名为“梅里名都苑”(Meili Mingduyuan)。其范围:东至梅村实验小学,南至公共景观公园,西至新华路,北至梅育路。在此范围内的老地名同时注销。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19年8月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