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龙宕路和查桥东大街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5〕805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两条道路分别命名为:
一、龙宕路(Lóngdàng Lù):位于胶阳西路之北,在山林河之南,东西走向,东至吼山北路,西至吼山港(原货运码头),长1300米,宽4米。
二、查桥东大街(Zhāqiáo Dōngdàjiē):位于吼山港之北,在镇北路之南,东西走向,东至吼山北路,西至查桥人民中路(与查桥西大街对接),长500米,宽15米。安镇街道的东大街地名注销。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