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惠爱路等三条道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5〕805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三条道路分别命名为:
一、惠爱路(Huì’ài Lù):位于无锡惠爱实验学校东侧,在贡湖大道之西,南北走向,南至隐秀路,北至于湾路,长224.6米,宽16米。
二、于湾路(Yúwān Lù):位于翠园新村南侧,在无锡惠爱实验学校北侧,东西走向,东至贡湖大道,西至马蠡港东侧规划道路,长357.9米,宽16米。
三、蠡湾路(Lǐwān Lù):位于青瑭雅苑东侧和南侧,在芦庄五区西侧,北起隐秀东路,向南353米至诸家桥浜,折向西131米至贡湖大道,全长484米,宽14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