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南横西街命名的申请》和《关于南横东街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5〕457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两条道路分别命名为:
一、南横西街(Nánhéng Xījiē):位于无锡市滨湖中心小学之南,在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南泉派出所北侧,东西走向,东至方泉路,西至塘绛路,长820米,宽24米。
二、南横东街(Nánhéng Dōngjiē):位于铂云溪院南侧,在珺悦雅苑北侧,东西走向,东至缘溪道,西至兴隆路,长790米,宽24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5-08-07